在這個房價高漲的年代,要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,成為許多人心中遙不可及的夢想,但我還是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家,可以隨心所欲佈置家裡,不用擔心房東要我搬走,於是我省吃儉用10幾年,終於在35歲時,買了人生的第一間房子。

能買到這間房子也是緣分,我看了很多間,最後相中位於新北的重劃區建案,這片區域大樓連綿的樣子猶如雨後春筍,但好房子大部分都被投資客所掌握,他們持有很多房屋,捏在手裡長期囤積,等炒高房價後再趁勢賣出。

我買的房子也是來自某個投資客的,可能是因為資金軋不過來了,急售之下價格很好商量,我談了一個漂亮的價錢,在付完頭期款後,還有餘錢好好裝潢,總之我開心地搬完了家,開始我的有殼新生活。

這棟大樓一層兩戶是難得的幽靜格局,然而入住率卻很低,有許多樓層沒賣出去,我對面那戶也是空房沒有人住。管委會幾乎是若有似無的存在,跟他們反映問題常得不到解決,像我們的電梯有個惱人的現象,沒有按的樓層也會自己開門,我講了好幾次,他們都愛理不理。

這種情況到了夜裡很常發生,大概是控制面板之類的發生故障,花錢把他換掉不就好了,但管委會只塘塞我說找人看過了,檢測不出有什麼異狀,其他幾戶都住在低樓層,他們沒表示什麼強烈意見,只有我住在13樓,晚上電梯到了8樓都會打開,起初會覺得很煩,但久了我也習慣了。

住了一年多,跨年時南部的朋友上來找我,晚上要住在我家,我們看完煙火又去吃宵夜,回到家已經半夜兩點多了。我們搭著電梯上樓,到了8樓果然一如既往地開門,我煩躁地狂按關門鍵,一邊跟朋友解釋控制面板壞很久了,他沒說什麼,接著我們靜靜地往上。

到家後我從冰箱拿出幾瓶啤酒,然後我去浴室洗澡,留朋友一個人在客廳喝酒。

洗完澡出來,我看桌上的啤酒都沒動過,朋友僵硬地坐在沙發上,我問他怎麼了,他說沒事,我想說他可能是累了,畢竟現在已經凌晨三點,於是我自顧自開了一瓶啤酒喝著,突然間朋友看了一眼客廳的陽台,大概5秒鐘之後,他整個人從沙發上跳起來。

我問他究竟怎麼了,他只是搖著頭不肯說,過了10幾分鐘後,他打開一瓶啤酒灌了好幾口,才跟我講剛剛發生什麼事。這個朋友從小就有陰陽眼,我們搭電梯到8樓時,電梯門打開,走進來一個穿白衣服的女生,頭上與臉上都是血,朋友嚇得不敢出聲,只有我一個人還絮絮叨叨講著屁話。

後來到了13樓我家,那個女生也跟了出來,隨同我們進到家裡,進到我家後說也奇怪,女生頭臉上的血跡不見了,整個人變得清秀倩麗,而且神情就像一般的年輕女生,沒有什麼詭怪可佈之處,朋友說她長得很正,假如是人類的話,會想跟她談戀愛。

那個女生先是在我家走了一圈,然後坐在客廳的地板上哭泣,朋友看了覺得傻眼,但也不好把狀況直接跟我說,過沒多久女生走到外面陽台,一晃眼間就跳了下去。

「你說什麼!」這次換我彈起來。「這樣我家不就變成凶宅了!」

「她是死在別的地方,通常認定死亡的實際處所才是凶宅。」讀法律的朋友說。

我跑到客廳陽台往下看,正好是8樓延伸出來的露台。

隔天我去問了其他的住戶才知曉,那個女生以前租屋在我的房子裡,後來因為感情因素還怎樣,跳樓死在8樓的露台上。對於逗留在世上不願離去的冤魂,有一派的說法是他們會持續重複死前的行為,所以那個女生一直跟著我搭電梯回家,再從我家的陽台躍下。

有個正妹在我家徘迴,對我這個母胎單身30幾年的人來說,雖然是一件令人興奮的事,但不停有人在我家自殺,怎麼想都很毛骨悚然。

後來我想到一個好辦法,電梯不要搭到8樓就沒事了。

晚上我盡量不出門,非得要出門時,我會搭電梯到7樓,然後走樓梯到13樓,我就說鬼沒有腳不會爬樓梯,這樣就可以避開女鬼的糾纏。

「那她為什麼不用飄的上去呢?」我朋友說。

「我…我哪知道呀!」我說。「或許她有公主病,不喜歡走樓梯。」

有天公司聚餐,我被愛逼人喝酒的長官灌了好幾杯威士忌,午夜回到家時眼冒金星、渾身無力,無法再爬6層樓的樓梯,索性直接坐電梯上樓,到了8樓門打開了,吹進來一陣涼風,此時我不曉得吃錯什麼藥,心裡覺得一肚子火,趁著幾分醉意,對著面前的空氣大喊。

「死那麼多次,你不累嗎?」我說。「你以為死了就能解決問題嗎?」

「你懂什麼!」女鬼突然現身,滿臉都是血。「我就是要死給他看,讓他後悔!」

「那他後悔了嗎?」我毫無畏懼地瞪著她。「他有因為你的死,就痛心疾首、悔不當初嗎?」

女鬼默然無語,盯著自己蒼白的腳尖發呆,這時我才發現鬼是有腳的,而且她的腿看起來很美。

「我去他的IG看過,你去世後的那個禮拜,他跟新女友在日本玩得不亦樂乎。」我說。

「不要說了!」女鬼尖叫起來。

「你不能接受事實,就只能一直沉溺在過去。」我說。「放下他吧!然後該去哪就去哪!」

「你說的倒容易。」女鬼說。「我就是走不了才會一直在這裡。」

電梯停在13樓,門開了又關,我們靜默無語,空氣變得凝重起來。

「我來幫你吧!」我說。「只要你不恨了,就可以離開了吧?」

「恩?」女鬼側著頭看我,臉上的血跡已經消失。「你要怎麼幫我?」

「辦法我會想出來的。」我說。「總之先睡一覺,明天再說。」

隔天星期六不用上班,我睡到快中午才起床,口渴想去廚房倒杯水喝,經過客廳時看到女鬼坐在沙發上。

「你在這裡幹嘛!」我叫了起來,因為我只穿一件內褲。

「這裡以前是我家,我回家是很天經地義的事。」

「可是現在是我家了啊!」我趕緊去房間抓了件衣服穿。「你隨便進到人家家裡,都不用給個尊重逆!」

「嘻嘻,你在害羞嗎?」女鬼掩著嘴笑。「你裸體的樣子我又不是沒看過。」

「你…」我頓時羞紅了臉,難道我看D槽裡的東西時,你也在場?「請你馬上離開!」

「你忘了昨天說的話嗎?」女鬼說。「你說要幫我的。」

「我…有說過嗎?」

「你們男人就是這樣,說過的話都不算數!」她張開血盆大口,露出尖銳的獠牙。

「你…你別生氣。」我試著安撫她的情緒。「我說會幫你就會幫你。」

「那你想出來怎麼幫我了嗎?」

「我聽人家說,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,就是愛上另一個人。」我拍拍胸脯。「我只要讓你愛上我就好了。」

「你談過戀愛嗎?」女鬼說。

「沒…沒有。」

「那你懂什麼叫愛?」

「什麼事情都有第一次嘛。」我說。「你在我家住著,我們先培養感情再說。」

我們展開同居的生活,雖然沒有同房共眠,但我們確實在同一個空間生活著,我減少外食的機會,下班就馬上回家,喬馨會煮好飯等我一起吃,吃完我會切水果,一起聊聊當天發生的事,其中也聊了很多我們的過去。

喬馨家有三個姊妹,喬馨排行第二,喬馨父母反對她跟那個男生交往,於是她就負氣離家,只想跟那個男生雙宿雙飛,我看過那個男生的照片,是帥到會讓我自卑的那種男生,難怪喬馨為他神魂顛倒,但喬馨怎麼想不明白,帥的通常都很花心,這是自古相傳的定律。

我上網看了很多探討兩性關係的影片,明白了很多事情,這些道理原來都很淺顯易懂,只是我以前不願去做而已。我開始身體力行這些理論,運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裡,喬馨漸漸開朗起來,獠牙也越來越少露出來。

喬馨除了白天不能出門以外,我們之間的相處就與常人無異,她會哭會笑,也會任性吵鬧,但我看見她更多可愛的一面,發現自己的內心有一股感覺在蠢動,雖然我拍胸脯保證讓她愛上我,但我覺得在她愛上我之前,我可能會先愛上她。

日子靜靜地過,有著靜靜的幸福。

這天晚餐後我們到附近的河堤上散步,夜裡颳起的風很冷,氣溫變得格外的低,喬馨的髮尾被風揚起,在我身旁飄出玫瑰般的香味。我們看著遠處的街道燈光,任由浪漫將我們包圍,我心中有股衝動在醞釀,接著我說出了這輩子很想說,卻一直沒機會說出口的話。

「我喜歡你。」我說。

「我也喜歡你。」喬馨說。

那天晚上回家後,我們躺在同一張床上,我問她可不可以,她只是點點頭沒有說話。

我們親吻著彼此,像是交往許久的情侶,然後我進入她的身體,感受濃厚的愛意擁抱著我,喬馨在我的身下呢喃說著,謝謝我喜歡她。

不用說謝謝,因為我真的很喜歡你。

之後我們在夜裡闖蕩過許多地方。

一起上山看夜景,我騎著摩托車,她從後面環抱著我,在城市點點昏黃下依偎著彼此。

一起到餐廳吃飯,我請服務生在對面座位擺一副刀叉,點了兩份主餐,倒了兩杯紅酒。

一起到電影院看電影,我買了兩張票,一份爆米花放在中間公家吃。

歲月真的很美好,直到我發覺喬馨變得怪怪的,我明白為什麼,只是我選擇忽視而已。

有一天我下班回家時,看見喬馨坐在飯桌前,低著頭不發一語。

「怎麼了?」我問。

「我感覺…時間好像到了。」喬馨掉下眼淚,滴進我的心湖泛起漣漪。

「恩。」我應和著,假裝沒帶著情緒。

有一種愛情,越愛會越讓人分開。

如果我們早就知道愛戀的盡頭是別離,那我們還會盡力去愛嗎?

「你必須走。」我咬著下嘴唇拼命忍住淚水。「這不是我們一開始就說好的嗎?」

「但我還想跟你在一起。」喬馨說。

「我也是…我也是…」

我們抱在一起哭,回憶過去兩年多來的點滴,恍如是昨天發生的事。

假使事情沒有開始,就沒有結束時的悲傷,但也不會有過程帶來的快樂,我們究竟應該為了享有快樂而承擔悲傷,還是為了拒絕悲傷而放棄快樂?沒有人有標準答案,只能依靠自己做出選擇,然而很多時候,我們根本沒有選擇。

我們一夜沒睡,躺在床上說著想說的話,用盡力氣保握最後的溫存,但話再怎麼說都說不完,看著窗外漸漸發白,不捨的心情逐漸放大。我起身到廁所小號,沒想到回來時,喬馨的身影已消失無蹤。

我站在原地呆立好久,然後強迫自己接受這個事實。

我走到客廳,拉開長久沒有敞開的落地窗簾,讓紫外線從外面灑落進來。我知道喬馨去追尋更大的幸福了,我應該衷心祝福她才是,但我一個人坐在充滿希望的陽光裡,眼淚止不住地流。

買房是許多人最遠大的夢想之一,他們夢想在房子裡組織家庭,建立一個為家人擋風避雨的聖地,但如果家裡面有沒有家人,這個家還能算是家嗎?

「這裡是你的家,永遠是你的家。」我喃喃說著。

我很開心曾經有過一個家。

那是我跟喬馨的家。

〈完〉

 

【別話】

這篇來點小清新,人家說這樣會很文青?

很淡很淡的愛情,夾著很濃很烈的想望。

年輕時渴望愛得轟轟烈烈,經過歲月的洗鍊後,明白平凡才是福的道理,但沒有以前的那些挫敗,就沒有如今的珍惜。

我過去愛過的人啊!

我想對你們說聲謝謝。

By 待雨晴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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